校属各单位:
洛阳市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一)参评范围:我市个人或集体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包括: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著作;被市社科联《河洛智库》刊发、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咨政报告;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及《洛阳月谈》刊发的理论文章、调研报告(咨政报告);在学习强国平台和市级以上主流媒体网站理论频道刊发的理论文章;被县级以上部门采用的调研报告(咨政报告)(须持正式采用证明);已经鉴定结项的市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报告(需提供结项证书复印件)。在境外发表或出版的作品不得参评。已申请2020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不得以相同成果重复申报。
已获往届省、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不能参评;已获其他地厅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能参评;论文集、新闻报道、文艺创作成果不能参评;作者个人汇编以往公开发表文章出版的著作,按论文集对待,不能参评。
(二)作者条件:必须是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和实际工作者,与市外人员合作的项目一般不参评,但其中由我市作者担任主编或能明显区分出某卷某册为我市作者撰写的,可以以我市作者的名义参评。
(三)成果类型:专著、翻译论著、教科书、工具书、普及读物、考古发掘报告、古籍整理、调研报告(咨政报告)、理论文章等。以外文形式完成的成果,申报时应附中文翻译件,篇幅较长者应附中文目录及内容提要。
二、成果要求
(一)学术著作:对当前现实或历史重大问题有较为深入的研究,提出了新见解,得到学术界广泛认可,产生了较好社会影响,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二)理论文章:在本学科本专业领域有所创新,填补了某些空白,对原有结论进行了补充或完善,或理论联系实际,科学提出了问题,论证问题,有实践指导意义。
(三)调研报告、咨政报告: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占有大量翔实准确的资料,分析切合实际,建议可行,有一定应用价值。
(四)普及读物:观点正确,科学性强,通俗易懂,对普及社会科学知识起到积极作用,受到广大读者欢迎。
(五)教科书:适合教学特点,体例、编排有创新,具有系统性、准确性、逻辑性和实用性特点,为学校师生采用并受到欢迎。
(六)古籍整理:古迹整理准确可靠,细密周到,起到了补正遗缺、钩沉补漏作用;译释简介明了,方法科学,考证有新发现或新资料,为提出新理论、新结论提供了事实(史实)根据。
(七)翻译论著(文):忠实于原著,文字流畅,对学术研究有借鉴作用,或对经济社会发展实践有参考价值。
(八)工具书:观点明确,语言简练,资料丰富,编排科学,检索方便,具有科学性、准确性,能反映国内外最新科研成果,对科研和实际工作者有重要参考价值。
三、成果署名
参评成果署名:著作类成果每项最多可署名7人,必须是主编、副主编及前言或后记中注明的主要撰稿人。期刊、报纸、调研报告、资政报告类成果每项最多可署名3人,须以成果原件上的署名为准。
四、参评成果条件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着力提升社科研究原创能力,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洛阳特点的哲学社会科学,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申报成果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体现主体性、原创性、前沿性,兼具专业性和可读性,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意义重大;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文风朴实。
(三)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对研究解决我国、我省、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有所创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古籍整理应具有学术传承创新价值,在文献考订上有所研究深入。教科书、工具书应吸收和反映学术界最新的研究成果,对教学或科研有重要参考价值。普及读物应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为广大读者所喜闻乐见。翻译论著不仅要看其译文质量、出版后的效果,还要看其对学科建设的意义。被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的调研报告(咨政报告),要有采用机关的证明(以该机关正式文件2019、2020文号形式)或市级以上领导2019年至2020年期间的批示。
五、奖项设置及评奖标准
本次评奖活动奖项设一、二、三等奖,标准为:
一等奖:选题意义重大,在学科理论或应用对策研究中有重要发现和创新,学术水平居我市领先水平,在我省、我市学术界有一定影响,对研究解决我省、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很高学术或应用价值。
二等奖:选题意义重要,在学科理论或应用对策研究中有创新,在我省、我市学术界有一定影响,对研究解决我省、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发挥了较大作用,有较高学术或应用价值。
三等奖:选题意义较大,在学科理论和应用对策研究中有新见解,有一定影响,对研究解决我省、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有积极作用,有一定学术或应用价值。
六、奖励办法
“洛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为市级奖,获奖成果作者获得证书和奖金。
七、申报要求
(一)每位作者只能申报1项,集体项目、不是第一作者的,可另报1项。集体项目的申报及署名排序,应得到主要作者的同意(申报时请提供第一作者同意的书面证明)。不是以第一作者申报的,以其他主编或副主编申报的,必须提供第一作者自愿放弃申报的书面证明。除第一作者外,须在“主要参加者”栏中按顺序填写其他作者。凡申报成果无原件以及申报表上无初评单位意见和印章,不予受理。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成果的意识形态审查、形式审查和内容审查,确保申报成果政治方向正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成果奖填报要求。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要求:1.作者填写《洛阳市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见附件),报送成果及证明材料一式4份(可报复印件,但必须有1份原件),每人限报一项,集体项目申报应得到所有署名作者同意。成果奖评审表中第一作者单位意见一栏由申报人所在院(部)填写并加盖院(部)公章。2.申报汇总表(见附件),A4纸打印1份,随同纸质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科研管理处。
(四)成果原件不退还,作为档案材料存档保存。
(五)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科研管理处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单位于2021年6月22日—23日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伊滨校区成均楼A107室,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评审表、申报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kyk2006@126.com。每份成果奖申报纸质应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标注“申报成果名称、申报人姓名、联系方式、申报人所在单位”等信息。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科研管理处咨询。
联系人:赵雨皓 电 话:68618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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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管理处
2021年6月8日